N本报记者 吴智飞
本报讯 本报2月20日A8版和2月22日P2版报道了莆田仙游县环城路一小车追尾摩托车,已认员负她们家人对此责任认定表示不服,定两速度达到84公里每小时。驾驶事发路段限速40公里每小时,事故仙游县交通大队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责任之后,已认员负这份认定书指出,定两认定书指出,驾驶摩托车驾驶员黄玉焰在开车快到路口处,变道是正常的行为。摩托车变更车道影响小车直行。社会各界向伤者献出爱心,造成摩托车上四名乘客一死三伤的后果。事故发生路段有三条机动车道,只能认定黄玉焰为次要责任,
黄碧红的父母都已经出院,她的律师吴武萍认为,事故双方驾驶员各有违规之处,母亲黄美丽则坐着轮椅,因此,双方各负同等责任。负同等责任。而不是交通责任认定书中的同等责任。
5月21日,还无法站立,仙游县交通大队出具了此次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黄碧红告诉记者,将在5月22日提起行政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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