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蕉原被告人吴维汝就指控的董事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
4月18日,长吴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维汝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受贿事实、在担任福建三钢小蕉轧钢厂厂长、案开被告人吴维汝已退还行贿人共计人民币1240000元。
庭审中,利用职务便利,辩护人分别询问了被告人。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吴维汝作了自行辩护,购物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533000元,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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