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依法可从轻处罚,证据确实充分,
据了解,支付了扑火人员工资并支付生态修复补偿金,魏老汉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某村“炭岭”山场责任田烧稻草堆,魏老汉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水库森林派出所投案。魏老汉赔偿了受害人魏某甲的经济损失,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擅自在野外用火,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魏老汉被古田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指控罪名成立,
原标题:烧稻草引发森林大火 古田七旬老汉获刑
海峡网8月20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来自古田的七旬老人魏老汉在烧稻草堆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案发后,鉴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
古田县法院委托该县司法局对其作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其中马尾松74.7立方米、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据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