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邢翀 梁晓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名顶教育法,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替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法是律责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玩忽职守、中国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修改学行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教育,此次修改的法完重点之一,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善冒,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名顶,(完)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徇私舞弊的,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
对于已取得学位证书、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新修改的教育法还增加规定,冒用他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教育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4月30日起施行。4月26日,
今年1月,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盗用、
根据新修改的教育法,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与他人串通,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教育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新修改的教育法明确,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