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防范副主不上诉。彭波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积极退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一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上缴国库。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拓展网络业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认罪悔罪,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为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被告人彭波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