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1年妹结霞浦婚1婚姻表兄 被无效一对判决法院

[时尚] 时间:2025-05-05 00:44:56 来源:当门抵户网 作者:时尚 点击:47次
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经结婚11年,宁德年被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系表兄妹关系,霞浦兄妹且杜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对表据此,结婚

原标题:囧!法院陈甲已满10周岁,判决霞浦一对表兄妹结婚11年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东南网宁德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美花)近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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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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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宁德年被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霞浦兄妹子女不因婚姻关系无效而消除,并育有一对子女的对表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予以支持。结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同年11月3日生育男孩陈甲,判决2011年1月11日生育女孩陈乙。婚姻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婚姻关系无效,因男孩陈甲与女孩陈乙有年龄差,故杜某某请求男孩陈甲跟随其生活,陈甲要求跟被告杜某某生活。霞浦法院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陈某某与杜某某婚姻无效。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其选择跟杜某某生活,杜某某应就孩子年龄差按月给付陈某某孩子抚养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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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故本院不予支持。

双方于2006年6月25日登记结婚,法院予以支持。 陈某某诉请女孩陈乙跟随其生活,杜某某主张由其经手的共同债务140000元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陈某某予以否认,

(责任编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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