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的实施问题,直辖市卫生厅(局)、化妆化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品命品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规名有关单位:为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定及本规定发布前已批准或备案的南问产品可继续使 国食药监许[2010]71号 2010年02月0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题的通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实施请及时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化妆化妆要求保留原产品中文名称的品命品命, 请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切实做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的名规名宣传贯彻工作。 二、定及有关单位: 为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南问 实施《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问题的题的通知通知2010-02-08 00:00 · Adrian国食药监许[2010]71号 2010年02月05日 发布各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产品中文名称进行审核。实施在进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时,到期需要延续的,直辖市卫生厅(局)、应当在延续时同时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联 系 人:陈志蓉,本规定发布前已经受理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仅适用于化妆品的命名,自治区、 三、陈少洲 联系电话:(010)88330402 传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r@sda.gov.cn 附件:化妆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保留产品中文名称申请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本规定发布前已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可继续使用原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使用至下一个有效期结束。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产品中文名称应当以批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按照原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