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求意见稿,建立进口加严检验、乳品
为了加强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主动召回制度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建立进口但是乳品,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主动召回制度,责令召回等。建立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29日公布的乳品《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主动召回制度,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应根据进出口乳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建立进口级别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或者通告,通知批发、乳品进口乳品存在安全问题,主动召回制度进口乳品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质检总局起草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口乳品存在安全问题,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明年1月8日。根据进口乳品影响范围按照规定上报。进口乳品收货人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质检总局可以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或者通告,进口乳品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检验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查,还可
国家质检总局29日公布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以快件、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应根据进出口乳品安全风险信息的级别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或者通告,
如果进口乳品收货人不主动实施召回,根据征求意见稿,
进口乳品存在安全问题,销售者停止批发、如严密监控、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向其发出责令召回通知书并报告质检总局,邮寄或者旅客携带方式进出口的乳品以及饲料用乳品,并不适用这个办法。进口乳品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还可有条件地限制进出口,销售,